汇集民智民声 科学民主治校——记我校德育专委会全体会议
【学生处 袁野 讯】 2017年3月8日下午,我校2016-2017学年度德育专委会在拓新楼三楼会议室隆重举行。
本次会议由学生处敖德兵主任主持,首先,由张文勇副校长宣布本届德育专委会委员名单并从工作性质、制度建设、工作内容、福利保障等方面宣讲了德育专委会工作章程。然后由潘仲平书记为各位德育专委会委员颁发聘书,全体合影。接着,由德育专委会代表陈新老师发言,陈新老师用十六个字总结了他对德育专委会工作的看法,那就是“团结协作,巧抓难题,集思广益,集体决策”。最后,由刘增利校长为德育专委会工作做了指示,刘校长首先对德育专委会的工作给予了肯定与支持,随后他提出了六点要求:一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目标,二是围绕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构建德育课程体系,三是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四是营造班集体团结向上的氛围,五是加强对标管理,六是及时总结提炼成果。
本次德育专委会会议对学校德育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也为今后学校的德育工作指明了方向。
附:
德育专委会发言稿
陈新
刘部长、潘书记、张校长,以及各位领导老师,大家好!
作为一个老同志,代表大家发言,我感到光荣,也感到责任重大;首先感谢校领导对德育专委会工作的认可和鼓励! 这也是学校对德育工作的高度肯定和重视,也是对德育专委会所有成员有效开展德育工作的鼓舞和激励。
回首德育专委会近一年的工作我想用团结协作,狠抓难题,集思广益,卓有成效 这16个字来总结。德育专委会是我校的创新之举,让每个决策来自基层,重大问题又集体决策,体现了德育工作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民主与集中的特色,不浮夸,实事求是,体现了德育处、年级组和德育专家的集体智慧,真正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践行刘部长治校办学的教育理想。
德育专委会的成立,今天正式得到学校的认定,是大快人心的好事,我想德育专委会就要有更加完善的工作制度,工作职能,真正体现群策群力,做好学校的智囊团,履行好专委会的职责,为学校发展献计献策,为学生成长做贡献。我想建议几点:
1、要把它升级为一个德育处的常设机构,要有专委会的宗旨,学校领导牵头,设立常务理事、理事,分工协作,明确责权利;
2、专委会协助张校长、德育处敖总,蔡主任完成每学期的德育工作,并及时反馈问题,组织检查实施情况。
3、审议和实施学校德育工作计划,认真总结经验,及时调控,全面充实德育工作。
4、走出去办讲座,学习提升德育管理水平,请进来交流经验指导难题;开办讲座提高年级组长和班主任的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素质,帮助他们搞好年级和班级工作。
5、定期召开德育专委会会议,及时总结交流工作经验。
6、抓好学生干部的培养和使用,不断提高学生的自治、自理能力;指导各班争创“优秀班级”,保证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7、了解分析学生的思想状况,协助年级组长处理偶发事件,研究德育规律,不断完善激励机制,创建和谐校园。
8、网络辐射,和成都名优学校的德育处建立联系,扩大影响,用交流学习丰富德育的内涵,用媒体网络延伸德育的外延。
我作为一个老班主任,很高兴看见学校有一批德育骨干正在崛起,祝愿年轻人发奋勤勉站好岗,老教师老骥伏枥传帮带,也祝愿我们德育专委会成员团结一心,同舟共济,为学校的跨越式发展献计献策。
北京师范大学成都实验中学
德育专委会章程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学校德育管理,推动德育工作走上制度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充分发挥教学骨干在对学校各项决策性研究工作中起到指导督促作用,特成立学校德育专委会。为了确立校德育专委会在学校德育管理研究和德育师资队伍建设等诸多方面的权威性,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校德育专委会是在学生处直接领导下,参与学校德育科研等各项重大决策,对学校教育科研实行宏观指导,并对学校教育科研成果进行鉴定、推广的纯学术性业务机构。是德育学术研究、学术评估和师资培养的全校最高学术组织,是学校德育的参谋。
第二条 校德育专委会在参与学校管理过程中,应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切实将学校的实际与学校发展的前途结合起来,并以科学的指导思想、踏踏实实的工作作风,为学校教育改革和事业发展服务。
第二章 组 织
第三条 学校德育专委会在组织上应充分体现学术上的权威性,人员组成上应充分体现出群众性、先进性和代表性。
第四条 学校德育专委会由分管校长、德育主任、年级组长以及其他有志于学校德育建设的老师组成。
第五条 学校德育专委会成员任期以一学年为单位,遇有特殊情况可作个别调整。
第六条 德育专委会的日常工作由学生处负责。
第三章 任务及职责
第七条 建立学校德育专委会的宗旨是:健全和完善学校德育管理体制,加强对学校各项工作总体规划的科学性研究;提高学校德育工作中科研工作的管理水平;强化对年级组、学生处、生活组等基层组织的德育和科研的指导,以及对工作情况的督促和检查,提高我校德育水平。
第八条 学校德育专委会作为学校科研管理机构,它的任务是对学校德育工作的宏观指导,承担德育课题的立项论证、研究指导、中期检查和成果鉴定评审的职能,同时承担对全校教师论文评审、推荐等工作。具体任务及职责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1.为学校德育规划、计划提出建议
2.就学校德育实践提出批评建议;
3.接受校长、行政职能部门和各学科组的委托,对德育进行指导、设计和评估等学术服务;
4.指导、组织和协调学校重大德育交流活动,培育良好的学术氛围;
5.就学校德育考核建言献策。
6.审议校长认为有必要提交德育专委会讨论的事宜和其他适合由德育专委会介入且德育专委会有能力处理的事项。
第九条 校德育专委会委员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包括:
(1)研究德育实施中的诸多事项
(2)学校德育论文评审中享有评审权;
(3)德育学习、进修享有优先权;
(4)其他应该享有优先的评优、晋级等权利
义务包括:
(1)专委会委员要积极参与委员会工作,认真完成德育专委会交付的事务,做好学校德育队伍研究与实践的表率,不断提高自身的德育教育素养。
(2)认真进行德育调研,站在学校发展的基础上随时为学校的与发展建言献策;
(3)德育专委会要做好文档工作,记录并保存工作过程中的相关资料,定时向学校档案室提交完整的工作档案。
第四章 附则和说明
第十条 本章程自2016年9月起实施,解释权与修改权归属校长办公会议。未尽事宜由德育专委会另行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