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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被评为“2005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先进单位”

      2006年5月,我校被锦江区委、区人民政府评为“2005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先进单位”。2005年在锦江区委、区人民政府、成都市教育局和书院街办事处的领导下,我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部署,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贡献。我校将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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